· 台湾注册结婚
馬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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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方 |
護照-
正(2)副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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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 (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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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身証明 (验证好的) – 原文 + 翻译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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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-
副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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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约書
(上面要两个台湾證婚人的资料和签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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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(白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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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身份証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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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名簿/戶籍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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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英文版証書 x 2 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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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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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註冊,申請英文結婚證書二份。(公証結婚:NTD 1,000 + 英文版證书: NTD2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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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證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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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證英文結婚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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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外交部領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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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證英文結婚證書(規費: NTD 600)需要3天
– 今天交,后天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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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臺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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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驗英文結婚證書
(费用:免费 – 需要2天 –
今天交,明天領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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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/S: 領到驗證書 (英文版) ,在外交部領事事務所前後影印一份 (NTD2)
注意: 一定要在台灣公證后的6個月內回馬來西亞辦理補登記。
罰款: 台灣公證日開始算起半年內沒有補登記 : RM100/ 一年以上 : 每年增加 RM50
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
地址: 105台灣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02號8樓
電話:+886 2 2713 2626
大眾運輸: 捷運南京東路站
臺灣外交部領事務局
地址: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-2號3~5F
聯絡電話:02-2343-2888
拿到手要去影印 for 地方法院用的。 |
拿到手要去影印 for 地方法院用的。 |
8/4 暖暖區公所的收據 |
10/4 去外交部驗證,然後請他們幫忙郵寄回家 |
· 辦理依親居留簽證
<預先在台灣辦理的文件>
1) 戶籍謄本正本 - 1份 (費用: NTD20/份)* 最近3個月內核發, 已有結婚登記, 並載明配偶國籍及外文姓名.
* 是在登記註冊時順便申請的。 申請地點: 戶政事務所
* 別忘記印影1份戶籍謄本, 辦理驗證時TECO會要求說~
* 申請戶籍謄本的時候可以申請2份 - 1份辦理居留簽證, 1份辦理居留證
2)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(3個月內有效之證明)
* 行政院衛生署指定外籍人士體檢醫院出具, 或經過台灣駐外領事館, 代表機構驗證之國外合格醫院出 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☞ 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院
* 要先在衛生所打免費的德國麻疹,這樣做健康檢查會比較便宜。
* 打德國麻疹半年内不能懷孕,否則孩子會殘缺。
* 做健康檢查需要14天多才能拿報告!看我的報告吧!9/4檢查的-22/9簽名。
然後寄挂號信隔天才收到。所以要注意VISA的期限以及飛機票哦!
我的健康報告~~出爐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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